乐居买房讯 近日,正在大力发展的琴潭板块有两宗地块进行小幅度调规。分别是琴潭组团D1-5地块和琴潭组团A4-1地块。
琴潭组团D1-5地块
据《桂林市琴潭组团D1-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示》显示,D1-5地块位于秀峰辖区,具体在翠竹路以南,原岩山、泵岩山以东,南溪河以北。为顺利推进琴潭公园片区发展建设的需求,对D1-5地块进行调整,调整范围面积约11.00公顷。
此次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为:
(1)容积率调整:考虑对土地的集约与高效利用,本次规划拟将地块容积率由原规划1.5调整至1.6,其他相关控制指标保持原规划不变。
(2) 农村集体经济预留发展用地调整:根据城区政府和村委对集体经济预留发展用地的新安排,规划拟将原规划地块内集体经济预留发展用地调出,调出后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
规划调整论证:
(1)公共配套设施影响:本次规划拟调整后,规划调整地块周边的小学和规划用地内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可以满足规划地块内的教育需求,琴潭片区(秀峰区)是否新增中学下一步以教育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2)市政设施影响评估:规划调整后,经核算项目周边市政管网能够满足本次规划调整。
琴潭组团A4-1地块
据《桂林市琴潭组团A4-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示》显示,A4-1地块位于秀峰辖区,具体在中隐山以北,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南,调整范围面积约3.30公顷。
调整必要性
(1)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2)优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
调整内容
(1)地块边界及地块面积调整:根据现状用地情况、宗地权属范围线、实际建设的需求以及用地选址范围图,拟将原控规中地块A4-1a划分为A4-1a-1和A4-1a-2两宗地块,地块A4-1b合并入地块A4-1a-1内,地块调整面积根据调整后的边界重新确定。
(2)用地性质调整:依据实际用地需求,本次调规拟将A4-1a部分用地和A4-1b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原来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地块A4-1a-1的“二类居住用地”,地块A4-1a-2保持原规划用地性质不变。
(3)建设指标调整:根据用地性质的调整以及相关规范,拟对A4-1a-1和A4-1a-2建筑密度及绿地率进行调整;结合原控规要求,各地块高度维持原有高度16米,同时地块A4-1a-1西侧第一排建筑按照12m进行控制;各地块容积率维持原控规指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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