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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乐居买房2021-09-18 10:12:18

  1、质押登记申请,所需材料如下: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 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质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可以证明质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可以证明质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以及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发放证书;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受理。

 质押房产范围是怎样的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

  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通过转让实现其价值,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

  4、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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