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就在不久前,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桂林市秀峰区飞凤康养小镇项目”前期合作招商公告》,明确项目前期是指完成土地平整工作阶段,项目的前期业主为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飞凤康养小镇项目东至飞凤路,西至桃花江路,南至西山,北至飞凤山、鸡公山,涉及征拆土地面积约500亩,其中167.23亩有土地建设指标,已获得桂国土批函〔2013〕67号、〔2014〕677号、桂政土批函〔2012〕1043号用地批复。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依托桃花江流域山水自然风光,打造高端旅游休闲度假康养小镇,并对秀峰区飞凤片区城中村进行改造,负责项目范围内的项目规划、设计、征收、拆迁、安置和土地平整等前期整理方面的工作。
招商条件
(一)投资商要求
1.投资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
2.具有类似旅游房地产投资、城中村改造或棚户区改造的成功业绩;
3.安置方案和安置用地按照现行政府安置政策要求拟订。
(二)投资商工作内容
投资商与项目前期业主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垫付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费、土地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及场地平整)等前期相关费用,完成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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