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上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退出项目清单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退出机制》(桂重大〔2020〕14号)要求,推动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管理科学有序开展,自治区重大办按程序对2021年上半年各项目管理责任单位申请退出的重大项目组织审核。经审核,并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确定广西建工集团南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等61个项目退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
61个退出项目,涉及11个设区市,涵盖市政、服务业、交通基础设施、农业、水利、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
桂林的平乐县源头镇新希望六和生猪养殖项目、乐满地文化旅游康养综合体项目(西北扩用地)、高铁经合城物流园项目在退出项目名单之列。
按照去年就已明确的 《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退出机制》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项目退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名单:
可申请退出项目:已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因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变动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短期内确实无法推进、无法实施的项目。
应主动申请退出项目: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满一年,因业主撤资、项目资金链断裂、未执行法定规划要求、业主建设意愿不强等主观因素,导致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的预备项目、未能实质性开工的计划新开工项目、实际难以推进建设的续建项目和未能实质性竣工的计划竣工项目。
强制性退出项目:已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实施或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或因未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事故的项目;或违反国家和自治区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项目。
且《退出机制》明确, 项目退出后,原则上两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自治区重大项目。
仙姑退出后何去何从?
通知明确,退出项目不再享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资格,不再享受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除因客观因素导致确实无法推进、无法实施的在建项目之外,因其他原因退出的项目,项目业主要全额返还自治区支持项目建设的政府性资金。
通知指出,退出项目若继续建设,各有关市、有关部门仍需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继续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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