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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市民买房“秀峰区”变“叠彩区”,你能接受吗?
来源:桂视网2021-06-21 09:54:20
摘要
为了方便小孩读书,市民赵先生最近想在秀峰区买一套房,通过中介介绍,最终选定了中山中路置业广场的一套二手房,并向中介公司交付了定金和中介费。谁知没过几天,公司中介告诉他,这套房产要想要过户,房屋地址要更换成叠彩区。这是怎么回事呢?
  为了方便小孩读书,市民赵先生最近想在秀峰区买一套房,通过中介介绍,最终选定了中山中路置业广场的一套二手房,并向中介公司交付了定金和中介费。谁知没过几天,公司中介告诉他,这套房产要想要过户,房屋地址要更换成叠彩区。这是怎么回事呢?

  赵先生告诉记者,在看房的过程中,房屋中介给他看过房产证原件,上面显示的地址是秀峰区。因为房子的各项条件都很符合自己的要求,他便与中介和房主签订了由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约》。

  购房者 赵先生

  我觉得价格还合适嘛,价格合适他就约了那个房东过来跟我们谈,过来跟我们谈,然后那个房东拿那个房产证上面写的就是秀峰区的(房子)。

  三方在合同上签字之后,赵先生支付给了房主50000元定金,同时也向中介支付了服务费16000多元。但没过几天,中介服务人员突然打电话告知赵先生,称这套房子现在地址有变更,新的地址要从秀峰区变更为叠彩区。

  购房者 赵先生

  他(中介)说现在不是秀峰区的了,变叠彩区的了,我说变叠彩区,那我房子上签的合同,交的定金上面写的都是秀峰区的房子啊,他说现在已经变了,我觉得这样子的话,我肯定接受不了了。我买的秀峰区的,现在变叠彩区了我怎么接受呢。

  

  赵先生认为,房产的地址从秀峰区变更到叠彩区,明显与自己的需求有出入,而且中介人员在签订买卖合约之前,并没有告知赵先生要变更城区,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甚至有刻意隐瞒的行为,所以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约》应该是无效合约。赵先生要求,房主退还定金,中介公司退还服务费。然而赵先生找到中介公司说理的时候,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却说自己也不知情。

  现场声

  他房本上面写的是秀峰区,因为签合同之前我也去拍了楼栋,上面有个牌牌是和平巷。

  你当时知道是叠彩区没有?

  我也不知道是叠彩区,你明白吗?

  你当时还以为是秀峰区的吗?

  因为你房本上面是秀峰区啊,你明白没有?

  协商中,这家中介公司的员工表示,他们带赵先生看的以及卖的是同一套房,虽然地址已经变更了,但已经做了该做的事,所以拒绝退还中介服务费。而房主不愿意露面协商,认为自己不存在违约,若退房定金不会全额退还,还要扣除一部分作为相应的补偿。那么,对于赵先生购买房子出现的这样的情况,法律人士是怎样看的呢?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鑫

  这个案件当中,中介公司是有过错的,中介公司没有将该房产由秀峰区管辖变更为叠彩区管辖这个事实告诉赵先生,那么就损害了赵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962条之规定,中介公司应该退回收取赵先生的中介费,并赔偿相关损失。

  至于房主收取的定金律师表示,

  如果房主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里面的约定,

  提供不了秀峰区的房产,

  赵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求撤销买卖协议,

  挽回损失。

  来源:桂林广播电视台 桂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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