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关于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复《桂林市琴潭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1、D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琴潭组团D1、D2地块
根据公示,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秀峰区西南部,翠竹路以南,湘桂铁路及鸟马山以东,衡柳铁路以北,琴潭道以西;总面积约129. 93公顷。
琴潭片区千亩荷塘
根据公示,由于千亩荷塘不再采用征地模式,不需再安排农村集体发展预留用地。为推进琴潭片区千亩荷塘综合改造工作,将原预留地D1-5(11.15公顷)土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以平衡项目建设资金。
另一方面,为解决规划范围周边的小学教育配套缺口问题,需在本次规划调整范围内新增一所小学。
本次规划调整内容主要有:道路调整、水系规划、用地调整、生态绿地和生态水体边界调整以及生态绿地指标调整。
道路调整
规划拟在项目内部增加2条规划城市支路(12米局24米),与琴潭南路、翠竹路及规划巾山路形成南北纵向交通联系;
翠竹路保持道路红线宽度不变,两侧辅道由5米调整为8.5米;并在局部段增加下穿。
水系规划
西干渠走向由现状沿翠竹路、原岩山自西向南衔接调整为沿南面龙泉景区山脚自西向南衔接。
※注:规划调整后,西干渠在本次规划范围内的进出口均与现状西干渠衔接,同时将沿翠竹路一侧的现状西干梁改造为千亩荷塘北区规划补水涵管。
规划拟对南溪河局部段走线进行调整,同时根据水利相关部门确定的南溪河定点规划,对现状南溪河进行扩宽设计。
用地调整
1)D1-5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
拟将D1-5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控规的村庄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用地)拟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千亩荷塘范围预计征收土地总面积约24.90公顷(373.5亩),则预留地地块用地面积约2.49公顷(37. 35亩)。本次仅对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位置进行示意,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的最终面积以《漓江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琴潭千亩荷塘湿地项目》(千亩荷塘南北区)实际所征地面积确定。
a.容积率:赋予地块D1-5容积率为1.5;
.建筑密度及绿地率:赋予地块D1-5a及D1-5b建筑密度及绿地率为30%;
c.建筑限高:地块D1-5建筑高度由12米(局部16米)调整为主体24米(临近生态绿地30米内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沿翠竹路及山边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原岩山以南、泵岩山以东区域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
2)教育科研用地调整
为进一步缓解琴潭片区教育配套不足问题,拟将D2-5地块由生态绿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调整后,D2-5 地块用地规模为3.14公顷,容积率为1.0,建筑限高为24米,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均为30%。
3)市政设施用地调整
根据片区排水需求,规划新增一处排水用地(雨水泵站),即D1-8 地块;用地性质由生态绿地拟调整为排水用地。
调整后,D1-8地块用地规模为0.08公顷,容积率为0.5,建筑限高为12米,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25%。
规划调整后,生态绿地、生态水体和水体面积总计约64.1公顷,较调整前减少7.51公顷。其中生态绿地面积约43. 96公顷,较调整前增加0.35公顷;生态水体面积为16.51公顷,较调整前减少8.53公顷;水体面积约3. 63公顷,较调整前增加0.7公顷。
规划调整赋予D1-7a、D1-7b、 D2-1 地块控制指标:容积率上限为0. 02,建筑高度上限为6米(局部9米),建筑密度上限为3%,绿地率下限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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